本报讯 (记者汤南、周浩杰、刘竞宇)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的话题在省政协会场里持续发酵。昨日,面对媒体,多位省政协委员们主动积极表态“如果有要求,愿意公开家庭财产”。另外,也有委员发出思考,认为新提拔市管干部应率先公开,以免带“病”提拔;公布财产的同时需要有合理的解释。
“官员财产公开涉及隐私问题不能一公开了事,公开后家人的安全问题如何保障?”省政协委员张效民认为,官员财产公开需要有一整套设计详细的完整制度,既不能操之过急,又不能遥遥无期。
张效民认为分步实施很重要,并建议首先是敏感岗位的官员要公开,其次就是裸官必须要公开。他补充表示,公开的内容应不限于财产信息,敏感信息和关键信息都要公开。“如合法所得是哪些?”他举出了深圳的黄志光事件,“黄志光在当行政官员之前是一个公司的经理,他自己的资产已经达到2个多亿,没有确凿的证据就不能说这部分资产有问题。”
张效民特别强调,新提拔的市管干部的财产应率先公开,不能带“病”提拔。
省政协委员鲁开垠表示,对官员的财产需要分类公布,避免造成误会。他认为,官员的财产包括工资性收入、财产性收入、继承性收入等不同内容,有的国企管理层很高薪,有的官员在改革开放初期曾经商,有的是获得父辈的财产转移。鲁开垠总结表示,对公职人员财产曝光时要分类,否则社会不知情时会产生误导,对公职人员带来很大压力。
(原标题:省政协委员纷纷表示:官员财产公开最好分类分步)